本市今年元旦起停征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。市建交委公告:2月1日起,符合条件的个人车主可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、退费申请回执等材料到征稽所(见附表)办理。退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退还。
经市政府批准,上海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自2012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。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下发《关于本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退费相关事宜的通告》明确,自2月1日起,已抵缴2012年度通行费的本市及常驻本市的外省市车辆,以及在2011年12月前办理车辆变动需进行变动退费及2011年以前历年未退通行费的车辆,可前往各征稽所办理退费。
据了解,此次退费共有两种退费方式:一种是抵缴退费,车主可自行前往各征稽所(宝山征稽所除外)办理;或可以通过挂号信形式将申请退费所需材料寄至全市任一征稽所,车主提供的银行账户户名必须与通行费缴讫凭证上的“缴费单位”栏同名;另外一种是车辆变动退费,必须车主自行前往各征稽所(宝山征稽所除外)办理。退费申请材料经审核通过后,退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退还至车主的银行账户。
有关部门提醒:此次涉及退费的车辆超过50万辆,规模前所未有。由于抵缴退费工作量非常大,建议车主选择挂号信的方式,避免长时间的排队。
单位:奉贤征稽所
地址航南公路5858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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